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書摘] 團契生活Ⅱ


《團契生活》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著
 
p.67
靜默的意思就是等候上帝的話,要從上帝的道中得到祝福。
在一個喋喋不休的時代,任何人都知道要學習這樣的事是必須的。
同時,真正的靜默,真正的無聲,勒住自己的舌頭,
乃只有在靈性上懂得靜默,才會有這種深思熟慮的結果。
 
p.68
有一種緘默是不該有的,此種緘默的表現即為自命不凡、睥睨一切、傲慢無禮。
…信徒的靜默是留心聽的靜默,是柔和謙卑的靜默,
而且為了服事人,是隨時可以終止的。
 
p.73
根據聖經的話,我們祈求上帝清楚只是我們今天的生活,
求祂保守我們不犯罪,在成聖的道路上長大,在工作中有力和忠心。
…凡是符合上帝的道的禱告,都必然會在耶穌基督裡得蒙垂聽和應驗。
 
p.77
…默想是否將信徒帶領到一個不真實的世界,
以致當他再次回到自己日常的世界中時,竟然要大吃一驚呢?
還是默想將他領到上帝的真實世界中,
叫他可以剛強壯膽,身心清潔以面對白天呢?
那是令他在片刻間飄飄若仙,但一碰到現實便告消逝,
還是將上帝的話深深植根在他的心中,
叫他清醒度日,堅忍不拔,有力行善,既有積極的愛心,復又謙卑順服呢?
只要看當天的生活便見端倪了。
 
p.86
在團契生活中,我們欠下別人的第一種服事,是學習聆聽別人
正如我們愛上帝是從聽道開始一樣,我們開始愛弟兄,也是首先要學習聽他說話。
 
…有些信徒,特別是傳道人,
一旦和別人共處,往往覺得自己非要「貢獻」些什麼不可,
並認為那是自己對別人唯一能做的服事。
然而他們忘記了,其實聆聽比講話更能服事別人。
 
p.87
許多人尋找願意聆聽的耳朵,可是卻在信徒當中找不到,
因為不少信徒在該聆聽之時也誇誇其談。
 
然而誰不願意聽弟兄的話,很快也就不再會聽上帝的聲音,
因為就是在上帝面前他也要喋喋不休。
到了這個地步,屬靈的生命便開始死亡了,
久而久之,只剩下靈性上的閒扯,油腔滑調,終於窒息在滿口敬虔的話語中。
 
所以凡不能持久忍耐聆聽別人的,就是對別人說話,也經常文不對題,
而且更可憐的,是自己最終也絲毫不察覺。
所以誰以為自己的時間太過寶貴,不應花在聆聽之事上,
他對上帝和弟兄其實也沒有時間,
因為他的時間只是為他自己,為了自己所說的話和自己所做的計畫。
 
p.88
在信徒團契中,彼此當做的第二種服事,是積極地去幫助別人
…在每一個團契的生活中,像這樣的事是不勝枚舉的。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高人一等,而不屑去做那些做卑微的工作。
若認為去做這些輕而易舉的瑣事便是浪費時間,
那不過是將自己的工作看得太重要罷了。
 
然而,我們必須隨時準備好,接受上帝的差遣而暫停我們的工作。
因為祂要經常地,不錯,是在每一天裡,擱置我們的計畫,阻擋我們的去路。
比方說,祂差人到我們這裡來,懇求我們做這、做那。
當然,我們對於這些人可以視而不見,忙於我們自己認為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像祭司從落入強盜手中的人旁邊走過去一樣,也許我們是讀著聖經走過去的
 
若是這樣,我們就是從樹立在我們生命中那個可見的十字架旁走過,
而這個十字架正是要像我們表明:
擺在我們面前最重要的不是我們的道路,乃是上帝的道路。
奇怪的是,認為自己的工作是那麼的重要和迫切,
以致不欲任何事情來打擾的人,往往正是信徒和神學家
 
…在學習謙卑的功課上,我們都應該明白,
凡是自己有能力為他人服務之處,我們切不可袖手旁觀,
同時我們要注意,我們的時間不在自己的掌握中,乃要等待上帝予以充實。
 
p.89
我們所說的第三種服事,是擔當別人的重擔
 
p.90
…知道只有別人成為自己的重擔時,才是自己真正的弟兄,而不是受自己控制的東西。
…上帝背起人類,以致被壓倒在地,只是祂堅持和他們在一起,而他們也和祂在一起。
由於忍受了人類的重擔,上帝就保持了和祂們的團契。
…我們也要這樣…不過更重要的是,
我們現在之得以背起弟兄,是因為基督的律法已經完全了。
 
聖經經常提到擔當。我們可以用這兩個字來說明耶穌基督的整個事工。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賽53:4-5)。
同樣地,我們可以說,信徒的一生就是要背負十字架。
基督身體的團契是要在十字架裡才得以實現的。
這是十字架的團契生活,要彼此體驗別人的重擔。
誰體驗不到,那就不是信徒的真正團契。
 
p.96
我們愈能學習讓別人對我們說話,不管那是不是嚴厲的責備或是勸勉,
我們都存感謝的心,謙卑接受,我們對於自己所說的話就愈加自由和實事求是。
 
如果誰因為怕難為情,因為自己的虛榮而拒絕接受弟兄的嚴肅指責,
同樣也不能虛懷若谷地向別人講述真理,
因為他害怕別人的拒絕,害怕因此而傷害到自己的感情。
 
怕難為情的人每每對人阿諛奉承,因此很快就會輕視和毀謗自己的弟兄。
反之,謙卑的人卻能持守真理,又能不失愛心。
他會守住上帝的道,讓聖道帶領自己到弟兄那裡。
他既然不為自己尋求什麼,就無須害怕什麼,
因此能夠藉上帝的道,用自己的口來幫助別人。
 
p.98
耶穌在團契生活中樹立權柄,是以服事弟兄為準則的。
真正的屬靈權柄只在於我們是否學習到聆聽、幫助、擔當和宣講的功課。
建基於傑出品質,如:才幹、品德、天資等等的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儘管那是指屬靈的事,卻是屬世的,
不應該在信徒的團契中產生,因為那是會毒害團契的。
 
…新約描述監督的職分(提前3:1起)…沒有提及人的魅力或牧者的某些光輝特性。
監督是一位簡單樸素的人,信仰純正,行為端正,按正道服事上帝的教會。
他的權柄在於他執行服事人的職分。
至於他的個人,是沒有什麼可以令人崇拜的。
 
p.99
教會不需要光輝的人物。教會需要的是耶穌和弟兄們的忠心僕人。
教會所缺的,不是前者,乃是後者。
教會所信託的,只是對耶穌的話忠心的純樸僕人,
因為信眾知道,能夠帶領他們的,不是人的智慧和自負,而是良牧所說的話。